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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小姐2013年由於欠下信用卡、貸款100萬經本公司成功向銀行、房署獲得140萬樓按批核。去年F小姐經某公司再次向房署申請加按清數,並成功獲得270萬批核,但銀行不獲批核。未補地價物業,由於房署不作擔保,銀行審批十分嚴謹,一旦未能獲得銀行批核,意味著整個樓按申請失敗。
由向房署申請加按至今已近一年,眼見半年有效的房署批核信即將過期,身心疲憊的F小姐考慮過賣樓一了百了,但賣樓清還債務後所得200萬,絕對不夠支付購買同樣700呎大的私人樓首期。
偶然下,同事聯絡了舊客戶F小姐,了解到她的處境。由於房署批核信快過期了,房署亦明確表示,批核信一天也不可延期,只可以重新申請。最終本公司耗時兩個月重新為F小姐獲得房署、銀行批核270萬樓按,銀行更批出最低按揭利息P-2.75%,月供款18165.73,即時解決F小姐困擾。
好多客戶疑惑,為什麼我們公司可以取得P-2.75%按揭低息?但過往曾向其他公司查詢,房署不作擔保,銀行只會批核P+0.5%。為什麼F小姐經其他公司申請,結果銀行不獲批核?
近年來,有不少財務公司、魚目混珠的律師事務所,都聲稱可為業主代辦銀行、房署加按,但由於經驗不足,可批核、不可批核業主都進行一試,結果很多業主成為無辜的白老鼠。自08年房委會推出未補地價物業加按至今,本公司專責小組已逾十年公屋、居屋、夾屋加按經驗,已經完全掌握房署、銀行申請每一手續及要求,事先可為業主落實申請資格,更坐擁全港最多可批核免補地價加按之合作銀行,為客戶選擇最優惠的銀行服務。